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容積設限兩措施 房市下跌更有感


莊孟翰│理財周刊780期│2015-08-07 
台北市馬先生問:最近房市進入修正,但台北市政府從七月一日起,除了實施容積上限1.5倍外,之前還針對容積移轉設立「容積銀行」,這對建商及房市有何影響?

答:
台北市最早討論實施容積移轉,是因為迪化街老舊建築列為古蹟保存,將衝擊現住戶的財產價值權益(如拆掉重建蓋新大樓、可高價出售獲利,但被列為古蹟沒辦法拆除重建)。因此,遂同意該地區的「容積」可移轉至其他區域使用,也就是「賣容積」給有需要容積的建商或開發商,而賣容積的錢則作為屋主的「補償」。除了古蹟保存的容積移轉外,針對政府無足夠財力徵收的道路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容積」,也在適用範圍。不過,自從「容積」可移轉,加上「容積獎勵」造成某些地區「容積」超過上限,引發鄰棟住戶「日照權」受損的爭議外,開發商從「容積移轉」獲取暴利的部分亦備受訾議,從而引發政府研修法令,進行2項抑制行動。

行動一,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修正建築容積規定,未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法定容積為建築基地1.5倍,以外之地區法定容積為建築基地1.2倍。此一規定原定從去(103)年1月1日起實施,惟緩衝期延至104年7月1日正式實施。台北市政府於2009年舉辦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同時推出「台北好好看」容獎措施,即兩倍容積獎勵等都市更新方案,結果被批評為濫發容積、助長炒房。最近台北市都發局已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交付議會審查,往後都更基地容獎上限是法定容積1.5倍、非劃定都更區則是法容1.2倍;海砂屋、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用地不受此限,最多可達兩倍容獎上限,但不得再申請其他容積獎勵。

按台北市政府所推出之「台北好好看」容獎措施,只要將都市更新區的閒置與陋房屋騰空,並在建築基地進行綠美化,即可申請最高10%的容積獎勵。台北市議員曾就此粗估申請綠化「假公園」2.58萬坪,但核准容積獎勵逾7000坪,送出容獎價值達68億元,以致監察院曾於2012年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該公告自去年公布後,即引發建商一波「搶照潮」,影響所及,若每張建照的施工期約2至3年的話,則在房市走跌,且依內政部統計處所公布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棟數,近三年半以來合計373,995棟、未來空屋數量應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下,兩三年後的餘屋量恐會再爆量,將更不利房市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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