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星期一

巴菲特的选股经

今年是股神巴菲特执掌伯克希尔50周年,公司现金充裕,他和老搭档芒格对大型收购兴趣盎然。2012年他就明确表示,已再次穿好狩猎装备搜寻“大象”。

今年巴老更发出驷马难追之言:我们已持有财富500强企业中的“9家半”(亨氏算半家),意味着还有490家半公司等着去我们收购!

一旦某家公司被巴菲特瞄上,其股价往往会在收购溢价和市场对巴菲特追随的双重因素推动下飙升,要成为股神眼中的“大象”,企业应具有怎样的素质呢?
巴菲特在上任50周年致股东信中专门开列了收购标准,这无异于股神的选股/投资宝典,让我们看看这平实而金贵的6条真言:

(1) 不大不收购,公司越大我们越感兴趣(税前利润至少为7500万美元,除非该企业很契合我们现有业务部门之一),我们乐于进行价格在50亿至200亿美元之间的收购。但是,我们对在一般股票市场就能进行的收购建议没兴致。

(2) 已得到证实的持续盈利能力。(我们对未来业绩预期不感兴趣,也不感冒业绩突然好起来的企业。)

(3) 企业股本回报率良好,同时债务必须很少或没有

(4) 管理层称职。(我们没有能力填补这方面的人手。)

(5) 业务模式简单。(如果运营存在大量的技术,我们将无法理解它。)股神还是不喜欢科技股。

(6) 明确的报价。(我们不会在价格未知的情况下讨论交易,以免浪费双方时间。)

巴菲特的收购还有“四不为”:不进行不友好收购;在是否有意收购的问题上绝不拖泥带水,承诺绝对保密的同时迅速地给出答复,通常不到5分钟;倾向于纯现金收购,一般不发行股票进行收购(但如能获得与伯克希尔给予的同样多内在价值,将考虑发行股票收购);不参与拍卖收购。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